(名数)依罪之轻重,次第遮难,细别遮罪,虽有十六种,然正向受者质问时,于十六遮中,合衣钵为一,合父母为一,合五病为一,总合之为十遮。且初问十三难之重难,后问十遮之轻难也。见行事钞上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