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法指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、不相应法、无为法。谓心、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皆为唯识。乃大乘唯识家之说。其中,心法为识之自相,心所法为与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末那、阿赖耶等八识相应而起者,色法为心法与心所法所变现者,不相应法为假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等之分位而设者,无为法则为识之实性。 p1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