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语 vagga-kamma。又称别羯摩、别众羯摩、别众。于同一结界内,僧团中有少数僧侣为因应环境,而脱离大众另行“作法”,称为别羯磨。“十事”之合法与否,为原始教团分裂之主因,别羯磨即属十事中之第四项,当时反对派谓此项触犯破僧罪。又行别羯磨者,称为别众僧。

另据四分律卷四十四载,佛告诸比丘,僧有四种,即四人僧、五人僧、十人僧、二十人僧等。早期之“僧”系以四位出家人为和合众之基本单位,而称仅二、三位出家人之小团体为别众。[十诵律卷三十瞻波法、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] p28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