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说有告香者。

《小补韵会?号韵》:“告,居号切。”《增韵》:“启也。”又《沃韵》:“姑沃切。”《增韵》:“启告也。”《尔雅》:“请也。”注云:求请也。

《正字通》云:“告,古到切,音诰,启也。《尔雅》:‘请也。’”

忠曰:“今告香者,谓插香于师家,请求普说或启求开示之意也。《韵会》:‘姑沃切。’《正字通》:‘古到切。’并有启也、请也,训则二音相通。”

《汉书·高帝纪》注:孟康曰:“古者名吏休假曰告。”师古曰:“告者,请谒之言,谓请休耳。”

忠曰:“今告香,请谒插香,求开示也。《汉书·注:告,音如嗥呼之,嗥又音喾。”

云章曰:“告字,上之告下音郜,下之告上音谷。学者就师家插香,以告之请法,则用谷音;师家顺学者之请而说,则用郜音。日本禅林未曾行之,为可憾焉!”

忠曰:“《韵会》毛氏曰:‘凡告命、告假之告,止音去声;余经史告示,有音无音,合二韵通用。止此’云章何从得二音义别耶?盖《周礼·大祝》:‘作六辞,一曰告上曰告,发下曰诰。止此’此是文告之辞也。云章依此妄说,至今学徒传妄无辨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告香》云:“每夏前告香,新归堂者,推参头一人,维那和会定,同众诣侍司,稟云:‘新挂搭兄弟欲求和尚告香普说,敢烦侍者咨稟。’乃至如住持允从,即报堂司出告香图。”其规详彼。

《备用清规·告香》云:“四月五日告香,开示方来。”

《校定清规》云:“夏前,例于四月初五日已前,看新挂搭兄弟若干人,就中推一人为参头。”

《忞公清规》云:“或头首中有未告香者,亦可为参头。”

《北涧简禅师录·告香普说》云:“告香乃丛林盛礼,前辈未尝尽行。道大德备如慈明和尚,尚且至再至三,然后受南禅师告香,况非慈明乎?”

旧说曰:“夏前,新挂搭人请普说者,盖列剎宗师,自证虽可无异,为人演法,门风或不同,新到要识之,或意在。若说入做因缘,可以为榜样焉。”

瑞溪《梦语集》云:“《即庵录》曰:告香普说,丛林典故。予谓普说寻常可行之,告香普说行之不多。何以知之?普说之盛,无如大慧,然六十则内,告香唯一耳。大慧曰:一百年前无普说。然则告香,盖有普说以来,有此式也。大慧引经证普说字,其告香字亦可证,而未捡出矣。”

入寺之初,告香普说是又丛轨也,今略录。

《敕修清规·告香》云:“住持入院后,人事定,库司备香,首座领众恳请为众告香,然后开室。古法未预告香,不许入室。”大慧有告香普说,在其《普说》第二卷。

《偃溪闻禅师录·灵隐告香普说》云:“丛林新人入门,例有开室、告香二事,诸方临夏告香一节,不举行久矣。山僧叨冒此来已及两月,汨汨人事,日不暇给,向后入室之际,两班单寮暨诸宿德不必访及,若是晚学有志慕道者,来自大方,不妨商确。”

《清拙澄禅师录·夏前告香普说》云:“诸方旧例,今古常仪,入寺之初,为众普说。近日堂中首座、诸耆德同上方丈,坚请告香普说,务欲复见古道颜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