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月律师的克苦精神

明末清初时,有见月律师,传三昧老人衣钵,继主千华(即宝华山)专事宏律。三昧老人,从行门入手,一生持律谨严!临终时,前三天预知时至,鸣楗槌,集众方丈,取紫衣戒本,当众将华山法席,传见月律师。三天以后,又集众方丈,取净水沐浴,谓众云:“吾水干即去,汝等莫作去来想,不可讣闻诸方,凡世俗礼仪,总宜捐却,三日后即葬寺之龙山。”遂命大众念佛,水干、跏趺微笑而逝。

见月律师,滇南楚雄人,中年出家。先为道人,广行善事,修菩萨行。后遇机缘,又罢道为僧。出家后,即开始行脚。自滇南至北方,又从北方至江南等地。跋山涉水,步行两万几千里地,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,让后人想想,都会毛发俱竖!记得他到北方来时,有这样一段记载云:“又行数日,过盘江,山路屈曲,上下峻险!顷刻大雨,涧流若吼,山径成沟,四面风旋,一身难立。水从颈项直下股衣,两脚横步,如跨浮囊。解带泻水,犹开堤堰,如此数次,寒彻肌骨!

……次日至安庄卫道上,砂石凸凹,险嶒盘曲,不觉履底已穿,脱落难着。即双弃跣足,行数十里,至晚歇宿,足肿无踝,犹如火炙锥刺。中夜思之,身无一钱,此是孤庵野径,又无化处,不能久栖,明早必趣前途。想世人为贪功名富贵,尚耐若干辛苦而后遂,今为出家修行,求解脱道,岂因乏履而退初心!次日仍复强行,初则脚跟艰于点地,渐渐柱杖跛行。行至五六里,不知足属于己,亦不觉所痛。中途又无歇处,至晚将践五十余里,宿安庄卫庵中。次日化得草鞋学着,皮跛茧起,任之不顾!”

那时候没有火车轮船,无论到任何地方去,都要步行,不像现在的行脚人,在陆上有火车,过江过海有轮船,或坐飞机,隔几千几万里地,三天两宿到了,一点辛苦也受不着。

关于读经方面,现在人也比古人方便多了。过去的一些大德祖师,想看某部经典,大多都是自己抄写。见月律师到北方时,在路上,曾抄一部法华知音,在他的“一梦漫言”里说:

“度夏经秋,于十月初到湖广武冈州,宿止水庵。主僧异卉极有道念,询问余等,知从滇远来,留住过冬。一日请余入房吃茶,见案上有法华知音一部。在滇时,闻师赞此解,落影于怀。欲借抄写,奈无纸笔。彼弟号中立,好学,识余所欲,一切成就。是年冬,每日大雪,加之屋空,朔风贯入。余唯一衲,就单缩颈抄写,虽手指冻皴,笔墨凝滞,亦未少停。彼师兄弟,见余坚志勤学,倍增怜敬!赠以棉袄,余愧受服。自有生来,于此始着棉衣。”

每见近人读经,或折卷,或倒置,种种亵渎,一点恭敬心都没有。岂不知后人所读经论,都是古德以血汗换来。(试读法显法师传,玄奘法师传等,可知法流东土之不易。)近代印刷术昌明,各种经本流通甚方便,因此把人养成一种轻慢习惯。这样读经不但不能获福,反而招罪!试从上面一段文里看,古人读经是多么不易!对于爱惜经典,是多么诚恳!

见月律师,自出家后,即开始行脚。崇祯十年,依三昧老和尚受戒。以后几十年功夫,主持宝华山,专宏律藏。晚年修过两次般舟三昧。对律藏方面,撰有毗尼止持会集,毗尼作持读释,大乘玄义,黑白布萨,传戒正范;及僧行规则等。他老一生,无论说话做事,都非常有刚骨,到处都是唯法是亲,丝毫不徇人情。自出家后,无日不在艰苦卓绝中精进修持。他老的一言一行,无一处不可与后世作模范。康熙十三年,宝华山在清廷护持下,一切规矩法则都上轨道,在宏律方面亦有相当成绩。那年他已七十三岁,因受两序大众请求,述说其一生行脚事迹,以勉将来,见月律师乃按其一生经历事迹,撰出上下两卷的一部“一梦漫言。”

这部书,经弘一律师看过,曾欢喜踊跃,叹为希有,执卷环读,殆废寝忘食。感发之深,至于含泪流涕者数十次。后来弘老把这部书,又略为料简,附以眉注;并考舆图,别录行脚图表一纸。望后来人,披文析义,无有疑滞。又按一梦漫言及别传,撰成见月律师年谱摭要一卷,附在一梦漫言后面,这部书在湛山寺印经处,有印的单行本,浏鉴起来很方便。

过去我对一梦漫言,也很阅过几遍,觉得百读不厌!而且在每一次读的时候,使我惭愧万分!含泪欲涕(说时流泪)。觉得在操行方面,后人实在不如古人。如果后来人看了这部书不受感动的,那是他没有道心。如果道心具足的话,他一定感同身受,自己惭愧的难过!大家有功夫时,可以把这部书常翻开来看看,很能砥砺自己的道心,祛除自己的习气。里面不但意思好,文字也好,质朴流畅,一点矫揉造作没有。

其中有应注意的一点,就是见月律师,他虽已成为中兴律宗的一代祖师,可是在他的叙述中,并没只字提到过,他自己怎样享受,怎样露脸。完全是说自己为法,怎样受罪,怎样吃苦,怎样受委曲忍耐;同时他也并没提出什么理论法子来叫人如何行持,完全是以身作则。可是;他在字里行间,已暗示后人,要想做出世大业,须在种种艰苦生活中挣扎!在种种拂逆的环境里奋力。俗言说:“不经一番寒彻骨,怎得梅花扑鼻香。”出家人,为了生脱死,为主持正法,令佛法久住于世,利益众生;并不是为享受而来;也不是为露脸而来。没有百折不挠的精神,绝不能肩荷如来家业!没有斩钉截铁的毅力,绝不能成就出世道果。

在见月律师主持宝华山以后,感到有好些事情很棘手;在规矩方面,也有很多应兴应革的事,因此订了十条规约,俾同居大众共同遵行。过去我在僧界打混了几十年,也曾忝任住持,对于规矩方面,多依见月律师所订十条规约去行。虽时代与处所不同;但因时制宜,大致都不会错的。希望后来诸位法师,无论在任何地方当方丈做住持,也应参照那样规约去行,凡事要先律己后律人。

见月律师,世寿七十八岁,临入灭时,在前七天,把事情都安排好;话也嘱咐好,届时端然趺坐,安祥而逝;无粘无滞,来去自如。大家请想:在他的一梦漫言里,并没提出什么具体的修行法子来,也没谈玄说妙,为什么在他临终脱化时,却那样地来去自如呢?告诉大家,这个问题的关键,就是因为他老平素能克苦;有“行力”!自出家到圆寂,无论为公为私,从不知躲懒偷安是什么!日常一行一动,举心动念,无不合于佛法,无不是修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