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此功德,一日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

经文:复有三种众生,当得往生。何等为三。一者慈心不杀,具诸戒行。二者读诵大乘方等经典。三者修行六念。回向发愿,愿生彼国。具此功德,一日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

此段经文正面阐明简别上品上生者的根机,指出堪能奉持相应道法,依佛教言修行者,方可成就上品上生。

从“何等为三”下至“六念”以来,正面阐明受持教法的不同,即有三重法义。一者述明慈心不杀,即谓上品上生者,当宅心仁慈,不造杀害众生的恶业。然杀业有多种形式,或有口业指使他人杀,或有自己亲手杀,或有心谋杀。言口杀者,即是以口业处分决断,许可教敕他人去杀生,名为口杀。言身杀者,即是自己运动身体或手等四肢,名为身杀。言心杀者,谓思念,筹划,计较杀的方法等,名为心杀。若论杀业,不仅仅局限于人类,即杀害胎卵湿化四生的各类生命,皆招致杀生的罪业,障碍往生净土。

是故,但于一切生命(含蜎飞蠕动类众生)起于慈心护生者,即是布施一切众生的寿命安乐,亦是最上胜妙戒。此句经文即符合前文所述净业三福的第一福——人天福中第三句“慈心不杀”。此不杀生中,含摄止、行二种善业。自己不杀生,即名为止善。教导他人不杀生,即名为行善。自己与他人初断杀业名止善,毕竟永除杀业,名行善。虽有止善与行善二种善义,总结成就慈心护念一切众生。

言“具诸戒行”者,若约人、天二乘的根器而论,三皈五戒为人道众生所行之戒,十善业(十戒)是天人所行之戒,出家僧众之具足戒乃二乘行人所持之戒。以上三种,总名小戒。若约发菩提心,修持菩萨大行而论,即名菩萨戒,乃有三聚净戒(断恶、行善与饶益众生三种)与十无尽戒(《梵网经》具述十重四十八轻)。此菩萨戒若以往生位次而论,正与此上辈三品往生位次相应。或曰,若欲求上辈三品往生者,须受持菩萨戒。此正由行人先奉行三皈五戒,由小乘戒法自然转入大乘戒法,即与净业三福中第二福——戒分善根相类。

述明“读诵大乘”者,表明净业行人因过去世的性习不同,致使现在世对修法的好乐各有不同。上文所述的净业行人,但以修习慈心、奉持戒律为要务。此第二类净业行人,唯将读诵大乘经典为好乐。然戒律即能护持五乘(人、天、声闻、缘觉、菩萨)、三佛(法、报、化三身佛)之根机,而大乘法即可熏陶成就三贤(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)、十地菩萨六度万行之智慧。这二者若以德用来比较,一重戒行,一重慧解,各有一能,悉皆胜妙,皆可以此导入大涅槃城。此句经文即符合净业三福之第三——大乘福中第三句所云“读诵大乘”。